第(2/3)页 他是周家的二少爷,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贵公子,富二代,对一个女人感兴趣很简单,约顿饭的事儿,就没有女人不上钩的。 他像以前无数次那样,来到林觅面前,冲她伸出手,漫不经心的一笑,“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,能跟林小姐共进晚餐呢?” 他永远忘不了林觅那天的表情,像是看傻逼一样的看着他,毫不留情的说,“周二少,我很忙,离我远点。” 非常不耐烦,非常伤人感情。 可她似乎并不在乎。 周绍文来了兴趣,又观察了一段时间之后,他找机会跟她吃了顿饭。 吃完饭,心里痒痒的想猫儿抓一样,她越是对他不屑一顾,他就越是放不下,以往的那些女人对他彻底失去了诱惑力,他眼里只剩下她。 其实周绍文后来也想过,如果那个时候,林觅干脆利落的答应了他,说不定他玩两天也就过去了,可她偏偏没有,就像是吊在野狗面前一块大肉骨头,他心痒难耐,就是放不下。 于是,某一天夜里,云城最繁华的地标性建筑下面,他用盛大的仪式向她表白。 他还记得,那天林觅穿了一件似火的长裙,被火红的玫瑰衬托着,浓艳诱人,就像是山野里走出来的妖精,让他怎么都移不开眼神。 当时有很多人守着,起哄,其中不乏他的好友。他单膝下跪,这辈子没这么重视过一件事,而林觅站在那里始终没有动一下。 她的眉头微微皱着,就像是面对非常麻烦的项目,在思索怎么把这一关过了。 周绍文当时就有些不太好的预感。 果不其然,她沉默了几秒之后,对他用公事公办的语气说,“周二少,很抱歉,我不喜欢你。” 她看了一眼四周的人群,歉意的对他点点头,转身就走。 他不顾世人眼光追了过去,她穿着高跟鞋都走的那么快,他追到她的时候,已经到了湖边,周围没有什么围观群众了。 他想要一个理由,不喜欢,对他来说不是理由。 他多金,多情,有钱,俊朗,没有女人会不喜欢他,不过是时间的问题,而他介意的是,林觅好像很反感他,她甚至不愿意跟他共处同一个空间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