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节 龙江垦社-《临高启明之海外扬帆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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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山跃的第一个想法就是虽然他们去台湾开垦是元老院的“官方行动”,但是他觉得,至少在垦务这一块还是暂时不宜对外打出“农垦兵团”的旗子,而是以类似于民间乡绅自治的形式存在。
这首先是为了避免引起各方的瞩目,避免产生某些外交纠纷。高雄距离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在台湾的老巢大员并不远,台湾岛的另一端鸡笼还有西班牙人。元老院目前登陆台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搞一个转运基地,并没有立刻一统台湾的意思,暂时对这两股势力也母须持有敌对态度,采用一个民间形式的垦务机构,在交往中有推诿变通的余地。
第二点,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在收服当地汉人移民的时候具有一定的灵活性。台湾大规模的汉人移民,主要是1624年颜思齐来台之后通过各种方法招揽来的。颜思齐死后,大家虽然众推郑芝龙为首。但是他在本地的影响力并不比荷兰人强。荷兰人在汉人移民中征收人头税,形成了事实上的统治。只是荷兰人并不过问移民内部的事务,允许移民团体在一定程度上自治而已。
要吞并这几万汉人移民,不但要面对郑芝龙集团在本地的代理人的抗拒,还要面对荷兰人的反弹。如果直接吞并,需要大量资源,还可能会引起反弹。不如打着民间机构的幌子,能减少很多阻力,万一事情不顺利,也有转圜的余地。
第三点,关山跃也是相当重点的在呈文中提出的,那就是对当地原住民的怀柔。
关山跃从小是生在红旗下,长在春风里。对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”这个观念可谓刻骨铭心。在中国领土上生活的人,自然是中国人。虽然台湾的原住民都是南洋群岛来的马来系,但是既然都是人,搞什么“生存空间”之类的他还是有心理负担的。
他虽然对“土着权益保护协会”不感兴趣,但是日常也对很多蔑视原住民的现象看不惯。对于台湾当地原住民,不管是不是猎头,只要能和平相处,关山跃是真心想收服他们成为元老院治下百姓的一分子。
他个人觉得,清朝开发台湾时的一些做法是很值得借鉴的。清廷统一台湾后,汉族移民日间增多,侵垦原住民土地的现象日渐增加,汉人移民和原住民的冲突也冲突不断不断。互相仇杀的事件屡见不鲜。清廷为避免纠纷,规定各原住民村社保留一定土地,即大社五百甲(1甲约合0.97公顷,或者14.5亩土地)、中社四百甲、小社三百甲,为各村社耕猎之地,不准汉人侵垦或租個。数额以外的多余荒地,可招汉人移民开垦,向原土地所有者交纳地租。当土地属村社公有时,收取“公口粮租”,用以发给社众口粮、缴纳正供及社内公共费用;土地属家族或各房所有者时,收取“私口粮租”,归各家族或各房所有。这种形式的地租,被汉人移民称为“番大租”。
关山跃觉得,这种互利共赢,合作开发的模式,才是元老院这种先进文明的代表所应该采取的形式。而不是像美国西部大开发那样,拿着火枪直接把人赶走。
如果直接用农垦旅团的名义,自己的某些施政必然会被人批斗为“软弱”,而且政策层面上必然代表了官方意志。用民间组织的名头就有很大的灵活性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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